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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8 15: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商调的岗位及人数
1.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务员1名;
2.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人员2名。
商调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公务员公开商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科级领导干部,中共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办公室、人事工作经历优先;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工作经历:①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②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③在行政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业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⑤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参照《关于明确我区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基层项目起始时间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8号)有关规定,2014年3月1日后通过借调(抽调、跟班学习)等方式到设区市以上党政机关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年限。]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商调: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商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二)事业干部公开商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职在编财政资金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具备职位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者优先;
4.事业干部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商调人选:
1.任职试用期、见习(试用)期、服务期未满年限的;
2.重要公务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商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商调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2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13日。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报名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请将上述材料直接送达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市行政中心东前楼411室);网上报名及邮寄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东前楼411室,电子邮箱:lbsfgwrsk@126。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发送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进行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商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如无适岗人员则取消该职位本次商调计划。
(六)体检、办理调动
组织确定商调的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法规科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绍积,联系电话:0772—4278786。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商调报名表.doc (3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