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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7 16: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1.面试人选。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并经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查后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选公布时间为2022年7月6日。
2.现场验证。面试当天,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场面试。携带的身份证过期等无效身份证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的组织管理。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1)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2)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的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看面试公告。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时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面试当天在面试考场组织同岗位考生一同公布面试成绩。
7.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8.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要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参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二)体检。体检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1)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2)体检和复检应在来政人发〔2008〕31号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
(3)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金秀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经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报金秀县卫生健康局和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疫情防控要求
以直接送达方式报名的考生当天须经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金秀县区域报名。报考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持有健康通行码。
八、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本人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金秀县卫生健康局、金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金秀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0772—6423152;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2—621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