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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26 11:4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2-04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2年柳州市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充实柳江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及人数
柳州市柳江区中小学教师岗位83个,其中实名编岗位9个、聘用控制数岗位74个。具体岗位见《2022年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年龄段: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指1985年11月23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2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指1980年11月23日(含本日)至2003年11月22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6.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2021年12月4日9:30-14:00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大学公体馆(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接受现场报名。
(2)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2月2日中午12:00.上班时间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或者将有关证件及报名表扫描发送至招聘学校邮箱进行报名(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1)经本人签名的《2022年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2)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5)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现场报名的考生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审核完后退回原件。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2022年7月31日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并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一环节被审核发现都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报考人员应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12月4日下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根据当天招聘会情况确定,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招聘会现场进行笔试。
2.笔试组织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由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入笔试环节考生经资格审查无异议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并组织考生进行现场笔试。
3.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少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确有需要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后,原则上可按1:2申请不足比例开考。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2.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1)乡镇学校招聘的岗位;(2)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22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岗位已纳入柳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达1:3比例的,以实际面试入围人数开展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当天招聘会情况确定,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
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组织
(1)考生应于开考前1小时,签到、核验身份并上交通讯工具,等待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面试纪律等,并组织考生抽签。
(2)考生备考:备考时间为20分钟。
(3)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四、关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招聘单位要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柳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发布的《应对近期国内严峻新冠肺炎疫情“十严格”》措施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报考人员健康状况。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码,没有健康码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活动。
(1)在考试开始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人员或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人员不允许参加考试。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旅居史的人员必须完成社区要求的管控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考试执行二码联查,考生应在考前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和新冠疫苗接种。现场体温检测未超过37.3℃的考生,凭“健康码”绿码、接种码(含已接种第一针,未到规定时间完成全部疫苗接种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接种码或超过要求时限尚未接种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
(4)从有本土新冠病例报告的省(区、市)返桂来桂的考生,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能参加考试;人员管理截至时间为该省(区、市)最后一例本土新冠病例报告后满14天。
(5)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前应自备口罩,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
五、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考核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的考生,如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聘用的,应提交《放弃声明》,并亲笔签名、加盖手印,附身份证复印件1份。
六、考核与体检
由柳江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属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在公安信息系统或公安档案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由城区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城区教育局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柳江区教育局、柳江区人社局负责共同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772-7214990、7222318 柳江区教育局
0772-7211163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