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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3 21: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3       报名截止:2021-06-28
为全面落实《南宁市武鸣区实施基层人才振兴十项计划》“关于实施教育优质师资薪火计划”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提高武鸣区二类、三类乡镇农村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面向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招聘教师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二)报考者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无补考、挂科情况。
2.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无补考、挂科情况(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注:应届毕业生指2021届毕业生及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六)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者不能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港澳台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结合线上线下等方式为其报名提供便利。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广西毕业生就业网、南宁市武鸣区政府网、区内外师范院校网站等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起至6月26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进行。请考生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uming.nanning.gov.cn)查看招聘计划表,下载填写《南宁市武鸣区实施“薪火计划”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荣誉(获奖)证书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扫描文档(电子版材料均不返还)发送至邮箱:wmqxhjh@163.com。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也可先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工作组对照相应岗位的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环节。因所留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通知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面试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比例经研究后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送城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1.面试时间:2021年6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民族中学(地址:城厢镇育才路6号)。
3.面试方式:按照说课和结构化面谈两种方式进行,成绩均为100分,权重分别为70%、30%。
(1)说课(满分100分,权重分7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现行使用的教材。应聘者根据指定的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内容进行说课,备课时间2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2)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权重分3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谈满分为100分,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有效。
(四)签订协议。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第一位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聘用,则下一名应聘者商谈,其他依此类推。
(五)考察。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六)体检。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根据面试、说课、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招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城区党委编委审定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
(九)办理手续。由招聘学校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考核)工作人员审核表》,经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城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政策待遇
(一)人事关系:招聘人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在岗最低服务年限3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才政策:招聘人员由城区人才办进行人才资格认定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同时享受《南宁市武鸣区实施基层人才振兴十项计划(试行)》规定的人才补贴1500元/月,人才补贴最长领取期限为3年。
咨询电话:0771-6224125;监督电话:0771--622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