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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16: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满足我院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经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编办)批复用编计划后,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地矿局),地处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是一所主要为国家建设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和科研技术服务的综合性科研一类事业单位。

  单位历史沿革: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部决定开展1:20万区域地质调查研究工作,同年秋首先在新疆组成中苏合作队开展工作。1956年,又相继组成3个中苏合作队,分别在南岭、秦岭和大兴安岭地区进行1:20万区调。其中与我院有历史渊源关系的中苏合作南岭地质普查大队,即中南地质局436队,将其第九分队首先派往广西境内开展1:20区调工作。1958年11月,以原南岭队两个分队为基础创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测量队。

  主要业绩、荣誉:建院以来我院在基础地质、地质找矿、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地质科技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系统地建立了广西境内各地质时代的地层层序和178个岩石地层单位,由我院命名的就有50多个。区调地质成果有7项填补了广西乃至华南地区的空白。探明特大型矿床1处,大型矿床12处,中型矿床13处,小型矿床30多处。独立完成各类科研课题45项,合作完成10项,有3项重大科研成果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达56项次。历年工作者中享受政府津贴者9人,受省部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87人次。完成的地质成果,被广泛的应用于国防工程、水利水电、核电站选址、铁路、公路建设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工业、农业发展规划、土地规划利用、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生态恢复治理和矿业经济发展规划布局等多个领域。

  单位现况:我院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调查、地球化学勘查、古生物化石研究、地质实验测试、地质公园规划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等业务。我院目前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74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5人,高级工程师42人,工程师98人。资质情况:(一)测绘丙级:1.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2.丁级:海洋测绘。(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1.丙级:勘查;评估。(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岩矿鉴定;2.重砂鉴定。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7个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的招聘方式如下:

  (一)笔试岗位2个,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二)直接面试(野外岗位)岗位5个,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

  (三)招聘岗位情况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2021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六)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

  (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九)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于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期内携带报考人员本人的相关资格验证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报考人员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网上招聘公告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名处签字(附件3);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须加盖公章);

  (6)报名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承诺书1份(附件2);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8)所有直接面试(野外岗位)必须在野外作业服务期限均不少于3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跟班学习等方式将其借用或调走);

  (9)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3.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至2021年9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环城南二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多功能会议厅),可乘坐28路公共汽车到电厂路公交站下车。

  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院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的,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格审查材料。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须填写《承诺书》(附件2)

  报名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信息不全,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我单位有权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自行查阅。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发布变更公告,我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并由我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较多的直接面试岗位,为保证面试质量,须增加招聘环节。开考岗位确认后,对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在35名以上(含35名)的直接面试岗位(指同一岗位),须加试笔试,笔试结束后与其他直接面试岗位一同进入面试环节,考生不须缴纳考试费用。

  (三)缴费

  开考岗位确认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笔试岗位报名人员须到我院现场缴纳考试费(考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现场缴费时间详见笔试公告)

  直接面试岗位的报名人员免交考试费用。(详见面试公告)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我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上发布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报考人员关注查阅。

  2.领取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笔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现场缴纳考试费时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5.笔试成绩公布和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致电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面试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笔试岗位

  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所有已参加笔试的人员为该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直接面试岗位

  对于须加试笔试环节的直接面试岗位,通过笔试环节择优筛选后,按照笔试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办法确定面试人员;其余确认开考的岗位,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上发布。公布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3.领取准考证

  面试前,考生须按面试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非考生本人来领取准考证的,除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交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明确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等)及现场代领准考证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值为100分。

  5.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于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我院工作区域内、自治区地矿局网站公布。

  6.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以面试成绩确定;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考试的考生,总成绩则为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我单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一同进入考核环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不限定递补次数。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核查其档案有无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精神执行。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规定,到我单位驻地地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环节递补不限次数。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公示人选产生的规则、时间等。

  我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地矿局审核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察、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8993562(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纪委);

  联系人:庞昊坤。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域地质调查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73-3623612

  政策咨询电话:0773-3623612

  联系人:李江滢

  八、常态化疫情期间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前14天,通过“爱广西”等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注册申领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二)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纸质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

  持“广西健康码”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月日及以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在领取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领取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五)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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