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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1 14: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0-20       报名截止:2021-10-28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现将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成立于1987年,2005年挂牌“南宁心理医院”,是广西唯一的心理卫生、精神卫生独立挂牌的国家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广西首家心理医院,是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为一体的首府南宁规模最大的精神、心理专科医院。承担广西西南部近3000万人口精神疾病的防治康复技术指导。医院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市东北面的狮山公园景区(南宁市邕武路7号),占地面积55.86亩,总建筑面积64440.97㎡,建筑密度为17.17%,绿地率40.41%。医院环境幽雅、景色秀美,交通便捷,为广西三星级绿色环保医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详见《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公布: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
招聘后续事宜(如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公布: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可从上述网站了解最新情况,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1-3311309.联系人:黄老师、周老师。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携带《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及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及复印件一份,到医院人事科报名。报名表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
医院人事部门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招聘条件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1年10月28日(如18-35周岁,为1985年10月29日至2003年10月28日出生)。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10月28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岗位条件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应使用岗位要求学历对应的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报名,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四)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直接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对应考试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直接面试以1:3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为面试人选,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面试环节采用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及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总时间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直接考核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考核入围人选,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多于招聘岗位人数的,则增加面试环节。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医院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报考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或考核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面试或直接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nn5yy.com.ipv6.dsjfzj.nanning.gov.cn/)和主管部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监督电话:0771-3294912.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当回避。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严格组织纪律,对有违纪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