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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9 09: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02       报名截止:2022-03-13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是1938年我国著名幼儿教育专家张雪门创办的北平香山慈幼院桂林分院幼稚师范学校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教师培训中心、广西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挂靠我校。
学校设有学前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中高职学院(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等师范学校)、音乐舞蹈学院、美术设计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特殊教育学院、运动与健康学院、儿童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11个教学机构,附属幼儿园1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艺术教育等30个专业(方向),初步构建了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特殊教育专业为特色、艺术类专业为亮点,以师范教育为主,非师范教育为辅的专业结构体系。毕业生遍及广西区内外并扩展到泰国、新加坡等东盟国家。学校创办以来,共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0万多名幼教人才。升格以来,共培训幼教师资、特教师资4万多人次。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专任教师34人,辅导员8人,行政教辅人员1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的人员;
5.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享受待遇。
拟聘用人员聘为我校编外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内容享受相应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特别说明:有意报考者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学校可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年龄在现有要求下可适当放宽,用人方式和待遇双方另行商谈。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及拟聘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我校网站(https://www.gxyesf.edu.cn)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至3月13日17:30。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平台(http://gxyz.gxmlkj.net/)进行注册登陆,完善个人基础信息、学习经历、职称信息、工作经历等后再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并对应上传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图片(未毕业的应届生上传学生证上反映个人信息及专业的页面图片,持境外<含港、澳、台>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服务中心认证材料),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须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职称等其他支撑证明材料,以用于资格审核、遴选。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我校官网公布。
(三)缴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的收费标准,参加笔试人员每人每科收费50元,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已缴笔试费不予退还。
(四)考试
1.考试方式
01—18共18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试讲;19—29共11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30—35共6个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加结构化面试。考试方式仅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29个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0人需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面试的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笔试
需参加笔试岗位、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考场安排等将于笔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所有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当天在我校官网公布,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
面试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考场安排等将于面试前3天在我校官网公布。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等。不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需要参加笔试的岗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成绩由面试成绩组成,按100分计,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24小时内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含70分)的不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五)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我校组织,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的,视实际情况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及监督电话等。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71-5786227(学校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程老师,0771—587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