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3-02 10:2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中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2023年我市计划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教师13个岗位共1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2023年3-6月 |
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玉林师范学院、河池学院等 |
具体招聘时间、岗位以招聘面试通知为准。其他招聘日程安排视招聘情况作适当调整。 |
具体以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x.gov.cn.ipv6.cernewtech.cn/)公布的招聘面试通知为准。
(二)招聘方式。采用在“双向选择”洽谈会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
(一)2021年、2022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30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时间计算,截止至招聘公告发布首日。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横州市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用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横州市教师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材料扫描为同一个PDF文档,连同填写好的《横州市2023年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中职非实名编制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包,将材料命名为“xxx考生报名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将材料发送到横州市教师招聘专用邮箱:hxjszp2021@163.com。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招聘面试当天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天8:00-12:00.报考人员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材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招聘当天,招聘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者就业推荐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材料进行审查。2023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如未取得以上证件的可暂不交验,但需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因报考人员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每场招聘活动一般当天安排现场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为准。
2.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到指定的候考室报到、候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聘用。面试重点对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方面进行面试考核评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当日在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张贴公布。
六、签约及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签订就业协议。考察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能够顺利签约,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三)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由横州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九、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部分师范院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 0771-7223518(黄老师)。
监督电话:0771-7236229.0771-7223593
横州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