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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54名非实名控制数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9 17:44   责任编辑:sq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0-2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医和相关医学类人才的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入选国家卫生部定点的中南六省(区)卫生干部培训基地、国家护理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高职院校健康服务类建设专业示范点、广西全科医学教育教学指导中心、广西乡镇卫生院卫生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始创于1941年的广西省立医院护士助产学校,是广西目前唯一的国家公办全日制医药卫生类高等职业院校。至今已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共为社会培养了近13万名优秀医药卫生类人才。

  学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中心,分昆仑和桃源两个校区。昆仑校区毗邻中国及东南亚地区最大的药用植物园,桃源校区毗邻美丽的邕江湖畔。学校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师资素质优良,教改成果显著,科研成果丰硕。目前,学校共设有9个学院(部),31个专业。拥有现代化的教学实训条件。学校把培养精技善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办学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一所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区域一流、辐射东盟的医药卫生类高水平职业大学,成为培养基层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医药卫生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基地。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共54名,具体岗位信息需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所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要求、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心理身心健康,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四)工作经历及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及年龄等计算至报名首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sjkw.gxzf.gov.cn/)、本学校网站(http://www.gxwz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主管部门网站(http://wsjkw.gxzf.gov.cn/)、本单位网站(http://www.gxwzy.edu.cn/)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9日17时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wzyrs@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

  报名材料严格按以下要求整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基本信息表(附件3)、1寸电子照片单独建立文档(命名规则为:岗位序号+姓名);各类证件扫描件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目录见附件4)。4个独立文档压缩后按“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7M。

  4.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3.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考试方式

  考试坚持同一岗位同一种方式。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核准降低比例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试、试讲和结构化面试。

  1.笔试

  行政教辅岗位需要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任职条件和要求,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技能考试

  学生辅导员岗位需进行辅导员技能考试;信息中心干事岗位需进行实践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进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考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需要确定。

  3.试讲

  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需试讲,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3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掌握讲解、提问和多媒体等教学技能的水平等。专业课知识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问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结构化面试

  (1)通过笔试、技能考试、试讲的人数和招聘人数达到1:3的比例后方可进行结构化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面试时人员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时间为10分钟/人。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总成绩计算

  成绩按笔试、技能考试、试讲、面试成绩权重计分,计算后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按照(笔试×50%+结构化面试×50%)、(技能考试×50%+结构化面试×50%)、(试讲×50%+结构化面试×50%)计算后的综合得分作为最后成绩。

  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网站公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最终人选。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或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拟聘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核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后对拟聘人员情况(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在广西人才网、主管部门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政策执行。已公示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2090

  七、其他

  本公告由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解释。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电话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771-5602902梁老师、李老师

  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gxwzy.edu.cn/rczp/gkzp__rczp/gkzp/content_2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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