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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15:35   责任编辑: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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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钦州市2021年“招才引智高校行”集中招聘工作方案》《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教育专场)》等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考试(含笔试、面试,下同)定于2022年6月18、19日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举行。现就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及时间地点
(一)考试对象
2022年3月10日在钦州人才网发布的《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教育专场)》已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5月14日在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场参加过线上面试的考生除外)。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6月18、19日。
(1)6月18日上午进行全部岗位的笔试。
(2)6月18日中午12:30开始钦州幼专计算机教师、舞蹈教师、婴幼儿卫生保健教师等3个岗位,市直中学高中英语教师、高中日语教师、高中化学教师、初中化学教师、高中政治教师、初中政治教师、初中美术教师、初中音乐教师、初中信息技术教师等9个岗位的面试;19日上午8:30进行剩余岗位的面试(请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
2.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钦州市乘风大道1号,具体试场待定)
二、考试组织形式
考试采取现场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个小时,试卷卷面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二)面试
面试通过“试讲+专业答辩”的方式开展。每个考生测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模拟教学(试教)10分钟,现场问答5分钟。总分100分,其中模拟教学(试教)部分占70分,现场问答部分占30分。
(三)考试须知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参加考试,违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2.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考试。
3.备考室统一提供教材和备课稿纸。面试室只提供黑板、粉笔或白板笔,不提供多媒体设备。
4.外语类岗位用外语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其他岗位一律用普通话进行模拟教学(试教)和现场问答。
5.考生进入笔试室或面试室前,除个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水性笔等文具用品外,其他物品一律统一存放。如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笔试室或候考室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考试资格核验。本科考生于考试当天(6月18日)上午8:30-9:20到考点门口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及进行资格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余考生(含19日直接面试的考生)于考试当天(6月18日)上午10:00-10:50到考点门口按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及进行资格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7.组织考试。
(1)笔试:本科考生于9:30前到相应岗位试室参加笔试。9:45仍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试室,按自动放弃处理。笔试结束后,留在试室等待成绩公布。
本科考生的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成绩高于卷面总分的60%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进入面试人数为招聘岗位名额乘以3减去该岗位直接面试(含直接面谈考核)人数。如果直接参加面试(含直接面谈考核)人数超过岗位名额面试范围比例的,本科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参加6月18日面试的考生于中午12:30前、参加6月19日面试的考生于上午8:30前到达相应的候考室,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开始抽签(按:抽取岗位顺序→再抽取同一岗位的考生顺序→考生确认签字的程序进行)。同一岗位的第一位考生进入备课室后,仍没有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8.考生按面试顺序到指定的备考室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结束后务必将备课试题、教材交还给备课室工作人员。
9.考生由引导员引导至考场,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信息、籍贯、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凡考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10.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逗留。考生不准带走试题、备课稿纸、草稿纸,不准返回候考室及备课室,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成绩。
11.考生要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进出候考室、备课室。如上洗手间或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须有工作人员监督。
12.考试期间,考生食宿等相关问题及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成绩公布
当天全部岗位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内大门前统一公布考生面试成绩。面试结束1天后,考生也可以致电0777-2868530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三、重要事项提示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公告,根据报考岗位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现场笔试、面试的考生须提前关注“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钦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信息,按最新的广西区内外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保存好相关材料备查,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规定参加考试。
1.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来自14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广西区内沿边八县的考生,按照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要求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后方可参加考试。
2.来自钦州市外广西区内非沿边八县的考生和广西区外非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考前14天抵达考点所在地,做好健康监测,满足返钦来钦人员健康管理要求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考前14天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关注“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4.市外来钦返钦的考生须提前48小时通过微信“智桂通”广西健康码小程序上的“一键直报”功能如实填报信息进行报备。考生抵钦后,要及时主动向目的地村委(社区居委)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对于隐瞒行程、不履行“一键直报”手续或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引起疫情传播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5.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提供本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点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且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6.考生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作出书面承诺,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7.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新冠肺炎防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务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和附近逗留、等待、闲逛。
9.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现场笔试、面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2)考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返钦来钦不足21天、国内各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街道/镇返钦来钦不足14天、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返钦来钦不足7天,未按规定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三)近期国内疫情多发散发,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防控形势和要求的变化,本公告发布后可能需要按照上级要求对本次考试相关工作进行变更和调整,相关动态信息将第一时间在钦州人才网发布,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钦州人才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动态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次考试如有涉及考生市内外交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食宿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因新冠疫情影响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考试可能出现延误、取消等不能按时开考的情形,由此产生考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其他事项
(一)岗位签约。岗位拟签约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在钦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qinzhou.gov.cn/)公布,具体签约事宜由招聘单位与拟签约人员联系。
(二)除本公告明确的具体事项之外,岗位考核、体检、录用等其他事项按2022年3月10日在钦州人才网发布的《钦州市2022年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公告(教育专场)》执行。
本公告由钦州市委人才办、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及电话:
钦州市教育局人教科:0777-2868530
钦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77-2596881、259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