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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26 14: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26       报名截止:2022-12-31
为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配齐建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开创全市特殊教育发展新局面,现采取面向社会公开直接面试考核方式,招聘20名特殊教育专业专任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详见《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紧缺专任教师计划(聘用教师控制数)》(附件1)。
(二)关于招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要求,用人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2023年毕业或2022年、202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的高校优秀毕业生。条件如下:
(一)2023年毕业或2022年、2021年毕业尚未正式就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应聘人员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第一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8点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步,将《2023年梧州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公开直接面试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及对应报名材料,按照对应序号编号排列整理,合并成1份电子件(pdf格式,A4纸规格)【电子件命名为:毕业时间+姓名+应聘学校及岗位。如:2023年毕业+张三+应聘学校及岗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2)。
以上两步全部完成并且材料符合要求方算报名成功。
2. 2023年毕业生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三方协议”;
(3)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4)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3. 2022年、2021年毕业生所需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
(3)相关获奖证书及印证材料等资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如应聘者因报名资料缺失或不达本公告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要求,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月6日。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结合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比例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比例的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面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二)面试方式
面试的方式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
六、考核与体检
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可由下一名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者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报考者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在发布面试公告后,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者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者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或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梧州市教育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梧州市教育局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梧州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其他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