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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6 16:1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3-22       报名截止:2021-03-2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玉市人社发〔2012〕116号)规定,经请示北流市编委会同意,我市决定使用事业编制和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双向选择”方式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20名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教师共423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北流市2021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1年应届(含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
(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如因学校原因暂不能提供的,可先行报名应聘,但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备北流市2021年“双向选择”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优先。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现场报名时提交《北流市2021年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2021年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3日上午11:00
报名地点:桂林市象山区环城西二路67号(桂林市职工大学一号教学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点公布。
2.确定面试人选
依据应聘者的学习成绩、学校鉴定意见、获奖情况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及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三)选岗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选岗和签约。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与签约人选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面试成绩同分处理办法:依次以优秀毕业生、毕业院校类别、师范类、奖学金、党员、荣誉获奖情况(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社团积极分子)确定名次先后。
(四)资格复审
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四证缺一不可)到北流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核验上述四证不齐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考察主要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等政审方式进行。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有的岗位出现没有通过资格复审或个人提出毁约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情况,可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审批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5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待遇和人员管理
本次使用实名编制招聘的教师列入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六、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带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监督电话:0775—6229720(市纪检监委派驻北流市教育局纪检组)
0775—6335277(市纪检监委派驻北流市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北流市教育局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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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北流市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北流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