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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3 16: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11-11       报名截止:2021-11-20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加快建成“四强两区一美”两湾先行试验区,结合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实际,我市组织玉林市外事服务中心等27家事业单位赴南宁市举办玉林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招聘活动,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0日。
(二)报名地点:9:00-11:00在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校区灯光球场(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现场报名和面谈;12:00-14:00在广西人才大厦二楼(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3号)现场报名和面谈。
报名截止时间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温馨提醒:根据广西民族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外校学生不允许进入。请有意愿的外校学生到广西人才大厦二楼报名。
(三)笔试时间为11月20日下午,面试时间为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对取得中级职称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体见《2021年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特别优秀和紧缺专业的人才经招聘活动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部分岗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相当于本科学历可参加应聘。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具体职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见《2021年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玉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后勤控制数)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1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广西公开招聘。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准。台湾居民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玉林市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专场招聘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讫后返还;
3.在校学习成绩单(可复印或电子版打印),留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成绩单,可提供与学习成绩相关的材料;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验讫后留复印件;
5.个人所获得的奖项、发表的论文、著作以及其他与学习、工作相关的荣誉证书、等级证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聘书等,留复印件;
6.如要求广西户籍的,需提供户口簿(可提供复印件),留复印件(如生源地为广西,户籍已迁出,可现场说明);
7.岗位所须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验讫后留复印件;
8.能证明其能力水平和特长的其他材料,留复印件;
9.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
报名时间: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同时与报考者面谈。面谈时对报考者进行测评,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同时报其他岗位,但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并提供选岗说明。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笔试分值50分。达不到开考比例而确需开考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开考。
(一)笔试
医疗岗位(市疾控中心医师、技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长为9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结束后,在广西人才大厦一楼公告栏张贴笔试成绩和面谈测评成绩。
(二)面试
外事服务中心翻译岗位采取专业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确定比例。
2.
面试在11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3.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面试成绩。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还不能确定的,加试。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二)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时间:往届毕业生的体检考核时间为
八、公示和审批
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下发聘用文件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市市直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9577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十二、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十三、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
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20年、2021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可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十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0775—2684008.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