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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7 16:1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07       报名截止:2022-03-08
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综治中心专职网格员26名。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好。
(二)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有团队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三)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五)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七)户口为陆川县(户籍地或居住地在陆川范围内均可)。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中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工作的。
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共陆川县委政法委员会(陆川政法公众号)网站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录陆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中共陆川县委政法委员会(陆川政法公众号)网站下载《陆川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陆川县综治中心(县委政法委办公大楼背面)。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2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由陆川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三)考试
考试采取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计算机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基本知识,包括打字速度以及对word、excel软件的熟悉程度,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计算机技能测试成绩以报考岗位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如报考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且岗位确实需要人员的,经请示领导可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待定,面试内容为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
总成绩由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组成。
(四)体检
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如岗位入围最末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围人选;面试相同的,以是否具有中共党员身份(有为先)、镇村基层工作经历(有为先)、学士学位(有为先)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办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政审由陆川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最后通过政审考察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陆川县委政法委按照招聘公告发布的方式和渠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经培训后安排到应聘的工作岗位开展工作,《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工资待遇
聘用期内每人每月2500元(含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障缴费),社会保障缴费按陆川县统一的缴费基数计缴。
招聘监督
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7213280(陆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其他事项
(一)参加本次招聘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候聘,自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以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二)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三)咨询电话:0775-7228960(陆川县综治中心)。
本招聘公告由中共陆川县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