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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5 16:4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5-07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2年兴业县在南宁师范大学开设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教师公告
为了做好我县县直中学师资队伍建设,2021年12月22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21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职校)教师公告》。受疫情影响,未能按计划到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参加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现定于2022年5月7日(星期六)在南宁师范大学开设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教师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士学位、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的2020年、2021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高中岗位的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部分招聘岗位执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不限专业。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5.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6.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其他条件详见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022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教师计划表(南宁师范大学专场)》。(下简称《计划表》)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二)招聘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形式进行
1.报考者需填写《2022年兴业县通过专场招聘会招聘县直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需现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有关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表、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个人所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考试
采用笔试+测评+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对专业知识进行测试。考试时长为40分钟,赋分6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2.测评:通过与考生交谈及审阅材料,对考生的个人修养、综合素质、发展潜力、个性特点、在校表现和专业技能等进行客观地测量、科学地评价。测评赋分40分。少数民族毕业生可加2分。
通过笔试、测评程序后,按照笔试成绩+测评成绩计出总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3.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说课、试讲或模拟上课)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进行现场评分,赋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为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0%(60分)以上,方能签约;比例为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65%(65分)以上,方能签约。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成绩。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考生自备就业协议书原件)。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日的聘前公示。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5年,实行一年试用期)。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通知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由兴业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到其选择的岗位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期间应服从举办单位安排和管理,积极配合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将根据相关要求适时调整招聘会相关安排,具体请关注兴业县人民政府网站。
四、其他
兴业县招聘县直中学教师考试的组织机构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考试辅导班和发行销售的各种招聘考试参考书(资料)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机构无关。
监督电话:0775-3766676(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0775-3910858(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75—3776780、3765100(县教育局人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