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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8 10:3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了解决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编委会批准用编,我县拟组织招聘工作组于近期到桂林、南宁、玉林等地,面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多场次公开招聘教师活动,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306名,其中127名属于2023年1月14日专场招聘剩余职数。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教师职数306名,其中高中205名、中职2名、城区初中90名、城区小学5名、城区幼儿园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2023年春季期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个别紧缺薄弱学科(初中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可适当放宽到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二)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1日至2005年3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2023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签约人选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3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与我县签订有就业协议意向的;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专业的表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进行规范表述。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分三场进行,第一场为高中、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专场招聘,剩余空缺职位参加后面场次招聘,直至招完为止;第二场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含中职及幼儿教师岗位);第三场为中小学校教师岗位(之前两场招聘剩余空缺职位)。每场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已入围拟聘人选的不能参加后面场次招聘活动。对于第二、三场招聘岗位,安排在上一场次招聘结束后第二天在玉林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应聘者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场次、时间和地点要求以及自身实际自愿自行依时到相应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为:
第一场招聘:高中、中职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2日9:00—12: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第二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9:00—12:00
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
第三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4:00
报名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3年春季期陆川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1份,并贴上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可先凭学生证及就业推荐书(表)参加应聘,如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暂不用提供,但入围拟聘人选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个人所获得的高最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社、教育等部门业务熟悉的报名工作组人员负责。对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符合条件人数未达1:3比例的,经请示上级同意的可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4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三)笔试(当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40的比例时增加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笔试分值为100分。
2.笔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法和德育工作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在报名结束后的当天下午进行,具体时间与地点等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设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方式,教材使用我县相应学段秋季期教材,面试满分为100分。
使用教材说明:教材统一使用我县现行学段秋季期教材,高中、中职岗位为高一年级①或上册,高中舞蹈教师采取高一秋季期音乐鉴赏教材;初中岗位为七年级秋季期或上册,初中物理为八年级上册,初中化学为九年级;小学岗位为四年级秋季期或上册;幼儿园使用大班秋季期教材。心理健康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视情况另行通知。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成绩相同者,按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的“三好学生”的顺序优先确定拟聘人选。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下(含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签订就业协议
确定为拟签约人选的考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一经签订,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六)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及考核不合格的岗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招聘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用前公示。
(九)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含周转编制)聘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1.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各招聘工作组人员和应聘考生应自觉做好个人卫生健康防护工作。
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5-7216171(县人社局社会保险和信访股)
咨询电话:0775—7236082(陆川县人社局事业股)
0775—7333705(陆川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