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3-09-01 20:4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1       报名截止:2023-09-02
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北流市对外宣传和新闻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助办公室开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遵守用人单位管理,服从工作安排;
(五)有较好的操作电脑能力,熟练运用Office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有关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事宜,请到北流市政务中心二楼人社部门窗口咨询办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和个人工作能力,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补贴。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9月5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对外宣传和新闻管理中心(北流市河东路0001号)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个人简历。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对外宣传和新闻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29519,联系人:陈婷。
北流市对外宣传和新闻管理中心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