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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顺学院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1 16: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1       报名截止:2021-08-17

  根据安顺学院2021年用人计划,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度,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及《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的规定,我校现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5名,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 组织领导

  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要求,成立安顺学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安顺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1年8月10日,安顺区域内(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8月10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截止2021年8月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属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sxyrsc@163.com(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7日)。报名材料包含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安顺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表中请附照片),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扫描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上传就业推荐表,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张老师 18486132827韦老师18685437293

  (二)资格审查

  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原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安顺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市外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及国有企业在岗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网址:http://www.asu.edu.cn)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和要求。资格审查时间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学院主页另作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内容为面试和专业测试。本次招聘计划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一)面试和专业测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专业测试通过专业能力操作及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评,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面试、专业测试结束后,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未完成考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面试×50%+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六、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必须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安顺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学院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工作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1.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学院”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办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281769(市人社局)

  (二)疫情防控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安顺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技术人员考前14天的个人情况承诺表》(见附件3),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有错报、漏报、瞒报的,将按相关规定上报至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市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市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招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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