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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7 16:2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7-10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规范参保人员就医和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营造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的良好氛围,确保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10名关岭县县级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0日。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社会公益,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二)关心、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自愿义务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自觉接受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具备与履行监督职责相适应的时间精力和健康条件;(三)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关心了解医保事业发展;(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五)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具有安顺市户籍或在安顺市关岭县连续居住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七)具有医药、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相关背景者优先。 四、社会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在关岭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稽核股管理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监督职责:
(一)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保人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日常监督。
(二)向医疗保障部门反映有关违反医疗保障政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问题线索。
(三)主动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医疗保障知识。
(四)积极参加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研讨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五)广泛听取、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疗保障部门反馈。
五、社会监督员的监督范围和内容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1.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的;
2.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的;
3.通过虚假宣传、违规减免自付费用、返现回扣、赠送礼券礼品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就医的;
4.冒名顶替住院、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将不符合入院指征的参保人员收治入院的;
5.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
6.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超限用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的;
7.违反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进行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的;
8.将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9.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保刷卡记账服务的;
10.其他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对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的;
2.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串换药品、耗材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3.销售药品、耗材过程中串换药品、耗材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刷卡服务的;
6.其他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对参保人员的监督
1.伪造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身份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现金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
5.其他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对医疗保障部门及经办机构个人的监督
1.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
2.将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手续的,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关岭县医疗保障局在行政执法和协议管理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行为的;
4.其他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监督权。对涉及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二)建议权。反映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县医保事业发展、“两定”机构管理和医保报销等工作存在的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激励权。
1.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提供的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符合《贵州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奖励条件的,按规定获得相关奖励,所需资金由关岭县医疗保障局负责按规定和程序支付。
2.对符合下列条件可之一的,关岭县医疗保障局应给予精神奖励:(1)全年履职尽责,认真完成相关社会监督工作任务的;(2)提出的意见建议被关岭县医疗保障局采纳并对我县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实质性推动效果的;(3)在社会监督工作中形成的经验或做法被省、市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4)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但不适用奖励范围或达不到奖励标准的。
七、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做到公道正派;
(二)应当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不得以社会监督员的身份或履行社会监督职责为由从事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无关的活动;
(三)客观公正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不得利用社会监督员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监督工作中接受或索取财物;
(四)监督过程中应坚持回避制度,在与被监督对象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监督工作实施的,应当回避;
(五)遵守其他应当遵守的纪律规定,在监督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借投诉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投诉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工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填写《关岭县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推荐)表》,另附近期1寸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各一份,将以上材料发送至报名电子箱:glxylbzj@126.com或邮寄到关岭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二)线下报名:报名人员可携带报名表格、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关岭县医疗保障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关岭自治县顶云街道岭秀国际御景苑五期3-1-12.
九、医保社会监督员任期及工作性质
关岭县医保社会监督员工作属于无报酬的志愿行为,每期医保社会监督员聘期为一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聘任期满后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聘。
十、审核确定报名结束后,关岭县医疗保障局将组织资格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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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县医疗保障系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员审请(推荐)表
原标题:关岭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uanling.gov.cn/xwzx/tzgg/202207/t20220706_754093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