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2-05-21 21: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21       报名截止:2022-06-01
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金10亿元,总资产52.42亿元,是毕节市市属国有独资企业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业务涉及医疗卫生、旅游开发、房地产投资等领域。目前主要负责毕节市七星关区“西派·澜岸”房地产项目、金沙县“金澜湾”房地产项目、金沙县教育PPP项目等。毕节百里杜鹃欣黔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毕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工作开展和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安全管理员6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引进的原则及程序
(一)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测评、体检、考察政审、研究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岗位
引进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安全管理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政治坚定,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思想政治素质好、清正廉洁、勤劳务实。
4.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5.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及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期间的。
(三)因违法违纪受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五)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时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六)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不符合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七)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脱密期的。
(八)不符合引进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引进公告发布时间:公开引进公告于2022年5月19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要求报名人员本人亲自现场报名,如遇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2022年6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四)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联通大道交通大楼9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857—8228571)。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毕节博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公司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安全管理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面打印,只收打印表原件);
(2)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同时附电子版(电子版照片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名称+岗位名称+姓名,统一发送到2284239196@qq.com);
(5)岗位表的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见附件3),工作经历计算时间至2022年5月30日;
(6)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7)个人信息处理授权书(见附件5)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同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事业单位身份的书面承诺以及同意按照引进单位聘用的岗位兑现工资待遇的书面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9)委托他人代报的,需提供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2.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不收取任何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等。
3.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4.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引进工作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引进资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作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谈测评环节的,该报考人员面谈测评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报名资格审核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
5.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附的报名材料,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6.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引进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引进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引进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对符合其他岗位引进条件的考生及时办理改报手续。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退回报名材料。引进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7.在引进工作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8.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00元,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收,因本人原因未领取准考证或缺考的,不退还报名费。
六、面谈测评
面谈测评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总分为100分。未参加面谈测评、面谈测评成绩无效及面谈测评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谈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
面谈测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面谈测评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采取面谈测评的方式进行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谈测评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对通过面谈测评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原因,引进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医院临时指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按《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认真查阅引进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建议。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经审定有《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员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公开引进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28571
监督电话:0857—8701195
(二)在引进过程中,各项引进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引进过程中,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贵州省及毕节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规定,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