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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4 15:2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04       报名截止:2021-08-12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结合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进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专业技术岗),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本次招聘设A、B两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为教师,B类为实训辅导员。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具体见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在校期间(指入学至毕业证书颁发前)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8月11日。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1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1年8月3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注意: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人才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4日16: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进入“贵阳人才网(www.gyrc.cn)”网站,通过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改报申请,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4日16: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8月13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8月13日16:00至8月14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由本人向招考单位申请,经同意后进行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5日16:00在“贵阳人才网(www.gyrc.cn)”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的报考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报名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8月11日9:00至8月14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通过“贵阳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到“考生个人后台”点击菜单栏中的“减免报名费申请”,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考试费将原路退回至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交申请后,应及时登录“考生个人后台”查询免收考试费申请是否审核合格。

  免收考试费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建档立卡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②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③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招考单位的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报名结束后,对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www.gyvtc.edu.cn/)和贵阳人才网(www.gyrc.cn)”上公布。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9:30期间,登录“贵阳人才网(www.gyrc.cn)在线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评)、面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技能测评)及合格分数线

  1.考试科目

  A类考生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采取笔试的形式进行。

  B类考生考试科目:《技能测评》,采取实际操作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9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技能测评时间:2021年9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开始

  笔试及技能测评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技能测评。

  笔试、技能测评成绩将在“贵阳人才网”和“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考生,笔试、技能测评结束后,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的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技能测评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人才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按以下比例确定并在“贵阳人才网”和“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其中: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在最低技能测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到底,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技能测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招聘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简章》向招聘单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3.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5.2021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6.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贵阳人才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在进行递补。

  七、试教

  报考A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

  试教采用授课方式进行,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教考生未达到3:1比例的(含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意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试教的),不减少招聘计划。

  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报考考生。

  八、面试

  报考B类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考生未达到3:1比例的(含经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意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不减少招聘计划。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考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另行通知报考考生。

  九、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1.A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进行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1.5×40%+试教成绩×60%

  2.B类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按技能测评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进行计算。

  总成绩=技能测评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技能测评)、面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报考考生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环节时,笔试(技能测评)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

  3.在所有招考环节,请考生随时关注“贵阳职业技术学院”和“贵阳人才网”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指向招考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4.进入面试(试教)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5.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体检

  体检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A类岗位以试教成绩、B类岗位以技能测评成绩比较,最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技能测评)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确定。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招考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一、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招考单位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单位报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技能测评)、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在其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研究同意后,上报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7981927(人才工作办公室)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

  0851-88344013、0851-85287356

  监督电话:0851-87981933(87981934)(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信息在贵阳人才网、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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