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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贵州省委讲师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8 21:1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8       报名截止:2021-08-31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中共贵州省委讲师团)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全省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新型智库,是省委组织实施在职干部理论教学计划的机构,是省委直属参公类事业单位。

  学校内设机构34个:其中事业部门17个(教研部门13个、教辅事业部门4个);党务、行政后勤参公部门17个。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事业专业技术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省委讲师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8月25日及之前),30周岁(1990年8月26日及以后)以下,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本硕专业见后面一览表。

  8.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http://www.gzdx.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1年8月16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网址: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工作人员将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我校官网公布。

  (2)报名时间:8月25日至8月31日

  (3)报名网址:请用微信扫码二维码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851-83602580

  2.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以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为准,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省委党校官网上公示。

  原则上要求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线上初审及笔试

  线上初审及笔试由省委党校组织实施。

  1、线上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9月1日——9月6日,由省委党校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省委讲师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生笔试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5)参加考试,无以上证件和反馈表不得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及能力测验 (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布,详情见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试讲和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试讲。

  材料要求:

  (1)《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行政学院省委讲师团)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5)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3);

  (6)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考生诚信承诺书;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通过笔试人员,需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带上本人相关证件及以上材料,前往贵州省委党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不用填报附件(3),资格审查不过关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递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另行公布,详情见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试讲和面试

  由省委党校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试讲和面试。

  参加试讲和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试讲和面试侧重考察考生讲授课程效果、逻辑思维能力、政治思想水平及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办文办事能力、形象气质等。

  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试讲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60分的、未参加试讲和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试讲和面试成绩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讲和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其中试讲权重60%、面试权重40%,两项合计为应试者试讲和面试的最终得分),笔试成绩、试讲和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试讲和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总分不满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在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六)体检

  试讲和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试讲和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省委党校对其进行考察、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到现场资格复审结束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试讲和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委党校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省委党校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校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

  (二)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省委党校联系电话:0851—83602580

  贵州省委党校监督电话:0851—83602545

  未定事宜,由省委党校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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