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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30 15: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30       报名截止:2022-10-31
为切实加强南明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安排及单位用人需求,南明区计划公开招聘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教师25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教)、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6所师范大学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2.2023年9月1日前应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2023年9月1日前应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英语专业需取得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5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南明区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招聘教师岗位表》。具体招聘学科各招聘单位可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及单位需求适时调整,可不限于本一览表计划的学科。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即日起考生可通过QQ群655087972报名,考生应如实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诚信报考。不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请勿报名。
(二)面试(试教)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素养、教育理念等,试教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素养和授课能力。面试(试教)具体形式由招聘单位确定,时间及相关要求在招聘群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各招聘单位试教(面试)情况,由招聘单位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2023年7月,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南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列入编制人员管理。
五、工作要求及其他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51-85818499(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
报名QQ群:655087972
南明区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毕业招聘教师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