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11 14:3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7-17
为依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降低政府投资建设成本,控制项目概算、预算投资,为招投标工作提供依据。经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同意,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按照“退一补一”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雷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成招聘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由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开展实施招聘工作事宜。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和计划招聘人数详见《雷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22周岁及以上(2002年7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8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根据工程行业相关规定不宜工程技术工作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本县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工勤人员)及已聘任在本县政府购买服务相应岗位上的人员;
7.县外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8.截止2024年7月30日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唯一官方网站,将适时发布招聘笔试、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7月17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
(三)报名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时间期间登录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下载《雷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报考人员携相关材料到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和相关说明: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本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的各项要求,确定报考职位类别。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4张。具有职称资格证的需提供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人员要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不予报名。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经复审合格后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雷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2)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遗失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具有中级职称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的,须提供中级职称资格证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通过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发放证书的,须提供经审核认证有效的通知文件复印件)。
(5)在外县工作的在编人员报名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资格审查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初审,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劳动合同期间发现考生在参与招聘的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5.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欠费停机、变更号码、不接听电话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七、考试
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则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流程进行考试。若未达到3:1比例则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
2.笔试分数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4.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根据笔试成绩,按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至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面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无效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招聘职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面试准考证》或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分数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综合成绩计算
1.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比例及以上,按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流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若经报名审查合格后的报考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eishan.gov.cn/)公布。
八、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高者为入围体检对象。
(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未在用人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时间及地点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工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专业技术岗位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从相应空缺岗位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十、公示
(一)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工作。
(一)被拟聘人员在确定聘用后7日内到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报到工作。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进行劳动合同管理,首个合同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考核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托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聘用期满,用工单位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受聘人员在聘期中的年度考核情况,与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不得提出辞职,如因特殊原因,须经用工单位同意后,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双方签定合同约定处理。
十二、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薪资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要按照贵州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过程、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雷山县纪委监委、雷山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以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或纪律处分。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若因客观原因导致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调整招聘岗位条件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公开发布调整公告后继续按本方案组织招聘工作,直至招聘满员为止。
(二)报考人员应关注招聘工作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阅公告等原因导致个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招聘环节内容等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各环节工作中,因考生自身原因主动弃权等的,视该环节考生考试等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四)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投递的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十五、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地址:雷山县龙头街道城南社区10栋1号(城南社区服务中心警务室对面),联系电话:0855-3339911。
雷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地址:雷山县丹江镇红枫水岸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855-3331330。
十七、监督电话:
雷山县纪委监委:0855—3331010
附件:1.雷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一览表.docx
2.雷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雷山县诚信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leishan.gov.cn/xwzx/tzgg/202407/t20240708_850774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