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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8 15:3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8-16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黔西南州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州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考务日常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严格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共2名,主要为司法局机关日常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等提供辅助支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6.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招聘方案将在黔西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到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办公室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址:兴义市正义路1号),报名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以本人名字命名);
4.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黔西南州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派遣制司法行政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2份(附件2)。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材料: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上述人员须提供退役证、见义勇为表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面试
考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素质、执行力和落实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成绩在黔西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
七、体检
根据拟聘用计划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组织实施。政治考察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况、个人信用记录以及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在黔西南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针对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为合同制(编外)工作人员。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试用期为1个月(含岗前培训)。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黔西南州司法局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十、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1个月(含岗前培训)。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二)关于电话通知事项方面,考生需随时关注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若工作人员在30分钟内3次电话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招聘。
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司法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59-3814728
附件1黔西南州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黔西南州司法局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黔西南州司法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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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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