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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06 19:5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10       报名截止:2021-06-23
为进一步加强铜川市妇幼保健院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及新院搬迁项目,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采取面试加考察形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1名,招聘岗位详见《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6.爱岗敬业,业务功底扎实,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健委、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1.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23日。
(2)线上报名邮箱:3432264813@qq.com。
(3)线上报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材料,发送邮件名称要求备注姓名+身份证号+岗位代码。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铜川市印台区北关东街19号(铜川市妇幼保健院急诊三楼人事科)。
(2)报名时携带报考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919-418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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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截止时间6月23日24:00),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如实填写《铜川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公开招聘第一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或附件4)各一份。
(2)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四张。暂时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者,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202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交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四张。
(4)岗位有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能力要求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6)公立医疗机构及企业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同级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用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4.资格审核
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查阅报名资料原件的方式进行审核,线下报名者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线上报名者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在领取准考证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原件。对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全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要求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考生委托他人报名。
(1)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可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考信息不允许修改。
(2)资格审核后,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铜川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工作人员。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在报名点(铜川市妇幼保健院急诊三楼人事科)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铜川市妇幼保健院具体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健委监督。
注意事项:
1.经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过程要保留影像资料,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异议当场提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答复。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体检
1.依据面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招聘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应当进行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如果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因此产生的缺额可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在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审。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铜川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发布拟聘用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如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由医院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社会保障、聘用协议等手续。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招聘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薪酬待遇
1.招聘人员统一使用铜川市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10万元,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助20万元,在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
3.全日制本科生来院工作前三年内除原有待遇(含基本工资及基本绩效)外绩效工资加发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原有待遇外绩效工资加发3000元/月;博士研究生原有待遇外绩效工资加发5000元/月。
4.提供各种进修、学习机会。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于人员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须对报名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招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中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群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9——3185692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19——3181320
铜川市妇幼保健院:0919——418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