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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3 21:5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1-21       报名截止:2021-01-26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毕节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毕节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专场招聘笔试面试、役前教育训练、定兵公示、选岗及签订协议、退役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2021年春季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74名。各县(区)具体名额见《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春季在毕节市应征地应征入伍条件,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1年3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5.符合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兵征集年龄范围。
7.自愿服从毕节市应征入伍条件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为: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1月28日下午18:00.
2.方式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毕节市,但取得毕节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毕节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
1.时间
2021年1月29日9:00至1月31日下午18:00.
2.方式
应征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并告知相关工作流程。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视为社会失信行为。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于2021年2月4日前组织拟招聘男青年完成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相关工作。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六、专场招聘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各县(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卷面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2月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或有关网站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七、面试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县(区)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男性青年,根据《志愿服兵役承诺书》承诺内容,继续进入男兵征集程序,不得以招聘考试未能入围及其他非正常原因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违者按公民拒服兵役论处。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地征兵办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各县(市、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2021年2月24日。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
各县(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
九、役前教育训练
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训练期间淘汰人员或未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取消招考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县(区)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
十、审批定兵
3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审定新兵。
十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试、役前教育训练的定兵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定兵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征兵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选岗及签订协议
各县(区)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确定为选岗人员,按所在
县(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并与所选岗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参军入伍。
十三、退役上岗
签订协议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一年内,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国家及我省、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六、本《简章》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简章》未尽事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毕节市征兵办: 0857-8737025
七星关区征兵办:0857-8283047
大方县征兵办: 0857-8737230
黔西县征兵办: 0857-8737244
金沙县征兵办: 0857-7221205
织金县征兵办: 0857-8737284
纳雍县征兵办: 0857-8737304
威宁县征兵办: 0857-6227880
赫章县征兵办: 0857-3222365
监督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7-8222297
毕节军分区纪委: 0857-8737032
附件:
附件2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毕节市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毕节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简章、报名、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专场招聘笔试面试、役前教育训练、定兵公示、选岗及签订协议、退役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结合2021年春季毕节市征集大学毕业生任务,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公开招聘应征入伍优秀大学毕业生74名。各县(区)具体名额见《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春季在毕节市应征地应征入伍条件,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2021年3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5.符合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兵征集年龄范围。
7.自愿服从毕节市应征入伍条件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已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的报名组织工作在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一)网上征兵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为:全国征兵网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1月28日下午18:00.
2.方式
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区)提供的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1)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2)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毕节市,但取得毕节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3)在毕节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二)事业单位招考报名
1.时间
2021年1月29日9:00至1月31日下午18:00.
2.方式
应征大学毕业生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毕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同步核验征兵报名信息,并告知相关工作流程。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视为社会失信行为。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于2021年2月4日前组织拟招聘男青年完成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相关工作。初检初考、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按每人100元缴纳报名费。
六、专场招聘考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各县(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卷面分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2月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或有关网站平台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七、面试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县(区)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男性青年,根据《志愿服兵役承诺书》承诺内容,继续进入男兵征集程序,不得以招聘考试未能入围及其他非正常原因拒绝履行兵役义务,违者按公民拒服兵役论处。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地征兵办组织实施,考场设在各县(市、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时间:2021年2月24日。
八、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在各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
各县(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
九、役前教育训练
2月下旬至3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训练期间淘汰人员或未参加役前教育训练人员取消招考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县(区)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依次递补。
十、审批定兵
3月上旬,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审定新兵。
十一、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考试、役前教育训练的定兵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定兵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和同级征兵办按规定进行调查。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选岗及签订协议
各县(区)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确定为选岗人员,按所在
县(区)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并与所选岗位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书,参军入伍。
十三、退役上岗
签订协议的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退役后一年内,不影响聘用的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直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国家及我省、市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六、本《简章》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简章》未尽事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
毕节市征兵办: 0857-8737025
七星关区征兵办:0857-8283047
大方县征兵办: 0857-8737230
黔西县征兵办: 0857-8737244
金沙县征兵办: 0857-7221205
织金县征兵办: 0857-8737284
纳雍县征兵办: 0857-8737304
威宁县征兵办: 0857-6227880
赫章县征兵办: 0857-3222365
监督电话:
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857-8222297
毕节军分区纪委: 0857-8737032
附件:
附件2毕节市2021年春季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doc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加强普定县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及《安顺市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市办发[2020]8号)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普定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符合征兵条件,自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采取“先考试定向、后入伍留岗、待退役上岗”的模式与考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报考信息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到位,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面试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普定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2021年在普定县应征入伍条件的男性青年,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2021年3月1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4.定向普定县户籍,截止2021年1月25日前户籍在普定县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6.自愿服从普定县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21年1月25日,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1月2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26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
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考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普定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一寸蓝底照片四张。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
(五)报名缴费
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在现场报名收费处缴纳100元考务费。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务费。须提交申请材料:(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县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贫困证明等材料的原件;(2)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需提供县易地扶贫搬迁相关管理部门证明材料原件;(3)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或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4)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六、笔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
(一)笔试及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进入笔试环节。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但划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5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本次“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未参加笔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月28日9:00—17:00.
领取地点:普定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
经参加笔试考生确定为体格检查及政治审核对象,体格检查及政治审核工作由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以县征兵办通知为准。未参加笔试、体格检查及政治审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对象为经县征兵办体格检查、CT扫描及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到低按总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且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合格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二)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依次选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选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选岗环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笔试考试,按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选岗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所有成绩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面试的考生由县招聘办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征兵领导小组根据征兵条件进行定兵发放入伍通知书。
(二)聘用审批
1.由县征兵办、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与已定兵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意向性协议(一式四份)。
2.已定兵聘用对象义务兵役期满退役后3个月内,经县征兵办审核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其在军队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被聘用人员应在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核、笔试、体格检查及政治考核、面试、公示、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办。
十、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普定县2021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出示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考生相关检测规定
1.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市外来安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绿码、体温正常方能报名及领取准考证;14天内未离开安顺市区的考生凭贵州健康绿码、体温正常方能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并签字承诺,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
2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统一地点再次接受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3.统一核酸检测工作由县人武部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及检测结果另行通知。考生个人不承担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费用。
4.考试当天,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1)“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
(2)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4)经入场检测合格的考生,由检测工作人员在准考证上加盖检测合格章,并持身份证、准考证及检测合格章进入考点。
(二)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1.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考试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境外来(返)黔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以上人员若来(返)黔须严格遵守“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要求。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州)人员来(返)黔后,(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来黔、返黔人员),需在黔作一次核酸检测,持返黔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4)考生到指定地点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市外考生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贵州健康绿码、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14天内未离开安顺市区的本地考生凭贵州健康绿码、体温正常方能领取准考证。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3),并签字承诺,如隐瞒、虚报、谎报,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一切法律责任。同时,所有考生须在统一地点再次接受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
(5)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统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符合面试当天入场检测要求的可以参加面试。
(6)考生自统一核酸采样后,须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在临时住宿地、面试考点两点一线,不得参加聚餐、聚会,不得接触无关人员,直至考试工作结束。
2.考试当天,经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面试考场前除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
4.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6.由于进入考点需要排队进行入场体温扫码检测,候考室、考场等需要保持通风良好,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寒、保暖等个人防护准备。
7.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8.为避免因体温、贵州健康码异常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考生面试前每天自行测量体温并确认贵州健康码为绿码。贵州健康码使用咨询电话:9610096(省外需拨打0851-9610096)。
9.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0.若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十一、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51-35732210(普定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851-38222870(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1-38225152(普定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1:普定县2021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前置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