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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1 19:1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5-21       报名截止:2022-06-01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30号)和《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2]32 号)安排,结合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以下简称“市检测院”)就业见习人员需求实际,现就招募2022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的失业青年。
二、见习岗位及招募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7月1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邮箱:zysjcyhr@163.com)
咨询电话:0851—28232160
见习岗位及生活补助费、其他待遇等详见附件《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2年度就业见习年度计划表》。
三、就业见习招募及实施
(一)就业见习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间段将本人《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报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投递简历后,审核人员将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上面试环节,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收到面试通知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或隐瞒个人工作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见习资格,其责任由就业见习人员自行承担。
(三)线上面试
对资格初审符合见习岗位要求人员开展线上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
(四)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经面试筛选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或协商时间内上岗见习(上岗人员须查验身份真实性),并在上岗之日起与市检测院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上岗见习人员需购买1份300元的《见习人员综合保险》,保障项目为5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责任和3.5万元的住院费用医疗保险责任,并及时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电子发票和保单交到市检测院综合楼人力资源部208办公室(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64号),按照有关制度办理备案和报销事宜。就业见习人员未按要求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六)就业见习实施
市检测院将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等相关工作,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按市人社局规定执行);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期满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见习期间,市检测院不会无故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协议及市检测院规章制度,服从市检测院就业见习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告知,市检测院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落实见习期满工作
见习期满,市检测院填写《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见习人员登记表、见习协议书、考勤记录、见习鉴定报告、见习补贴报账资料及财务凭证等见习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