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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0 17:2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10       报名截止:2023-07-1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基层党建特别是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论述,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关于印发〈遵义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组发[2023]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选聘工作由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60人,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符合社区工作者岗位要求相关条件。
4.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7月1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放宽招聘条件: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14日及以后出生)。②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岗临聘人员,退役军人,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社会治理、服务工作1周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学历放宽至高中(中职)。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人员。
4.不符合选聘对象、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目前仍在岗(含2022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者的人员。
四、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网上缴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13,进行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进行登录)。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3日17:00。
(二)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习水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填写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正面证件照片(格式支持:JPG、JPEG,最大支持:10M)、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
2.报名申请提交后,请自行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允许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3.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随时联系。
4.报考注意事项:①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4日17:00。
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对照招聘需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报名表被退回的,可在7月13日17:00前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3年7月13日17:00至7月14日17:00期间,不允许再修改任何信息,报考申请仍未通过初审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每人需缴纳报名费100元,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7月17日17:00在网上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报名缴费后弃考者不予退费。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拨打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五)笔试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获得考试资格,请登录网址(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7月21日。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笔试
本次选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原则每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按3:1设置开考比例,如出现某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选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笔试结束后,由习水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分数线),并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为7月22日上午0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现场资格复审
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未达到3:1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递补最多进行两轮。经递补审查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资料另行通知。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岗位面试对象。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为8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选聘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选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根据岗位选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环节产生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时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据实写出考察报告报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判后,报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需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及薪酬标准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分配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选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个人相应职务、级别、学历及聘用职业资格享受正式城市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住房公积金和相关社会保险缴纳,具体情况可电话咨询。
十三、报名咨询电话及时间
政策咨询电话:0851-22617189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