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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22 10: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5-22       报名截止:2023-05-31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2023年校招活动部署要求,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2023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 ,招纳四方之才建设儋洋经济圈,创建自由贸易港港产城融合发展先行区、示范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22个岗位25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百场万岗”2023年上海专场校招活动儋州市政府雇员(中级)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人才优先、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范围、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考核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3日期间出生);
3.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3届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考生不得报考雇用后即构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的岗位,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同时,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须一致。考生应按招聘要求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等,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2日。
(2)包括下载报名表(附件3)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者招聘会现场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
另行通知,请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或“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告。
(4)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单张图片大小不超2MB)。
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
②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百场万岗”2023年上海专场校招活动儋州市政府雇员招聘报名表》(附件3,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④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见附件5);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并拍照上传,见附件4);
⑨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2023年5月22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2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5月22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系统将于2023年5月22日17时关闭。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至16:00
地点:上海富悦酒店3楼东方1厅(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
②时间:2023年5月24日8:30至12:00
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逸夫楼演讲厅。
(2)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考生通过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现场提交工作人员);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③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考生,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⑥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⑦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⑧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本人手签)1份;
⑨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三)资格审查及结果查询
1.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会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考生须提交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考核面试资格。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至16:00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悦路208弄(上海富悦酒店3楼东方1厅)。
②时间:2023年5月24日8:30至12:00
地点:华东理工大学徐汇校区逸夫楼演讲厅。
2.现场报名的考生,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将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现场对所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通过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确认,当面告知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现场发放入围面试资格确认书。
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复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后续考核面试环节。
(四)考核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和半结构化现场线下面试。
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无领导小组讨论与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比例为3:7。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3年5月25日。
(2)面试地点:上海市。
具体考场地址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
1.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考察对象包括本人、配偶及家庭主要成员,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人事档案、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愿放弃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人才”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或举报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举报有问题且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不予聘用;对举报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各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根据有关规定,政府雇员(中级)税前月薪为8000-9000元,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津补贴以及绩效考核奖励。
政府雇员(中级)首次劳动合同期满(3年)并续签5年劳动合同的,按照《儋州市政府雇员安家费管理细则(暂行)》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5万元(税前),并依据自身条件享受省市人才待遇。
六、纪律要求
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事项
招聘专业分类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详见附件2),如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咨询电话:0898-23885067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中共儋州市委人才发展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