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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30 21:0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07       报名截止:2021-07-15
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根据统计调查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岗位:统计调查工作人员1名。
(二)主要职责:根据统计调查制度方案采集数据;指导、帮助和督促辅助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调查资料;建立工作记录和妥善保管调查数据及资料;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四)工作地点: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怡心花园一期AB区B16栋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承担相应义务;
(三)限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为统计学类、经济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五)取得准驾类型C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2年及以上;
(六)熟悉儋州市情况和会讲儋州本地方言的报名者优先考虑;
(七)了解统计调查工作,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
(八)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
(九)符合人事回避制度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1551857.
电子邮箱:hizddzdcd@163.com。
(三)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主要以网上报名为主,请报名者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hizddzdcd@163.com),由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办公室受理。
1.报名者需填写《统计调查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2.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及录用规则事项
(一)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面试2部分组成,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分数的5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分数50%计入综合成绩。
(二)笔试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获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者不足3名则取消本次招聘。笔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范围:笔试考试范围为综合写作知识,面试考试范围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现场反应能力。
(五)择优录用: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体检: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本单位参照入职体检要求进行办理,经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五、合同期限及待遇
劳务合同期2年(含试用期2个月)。月工资执行我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代扣。
本公告由国家统计局儋州调查队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教师的合理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儋州市那大镇中心学校等4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90名,儋州市第二幼儿园等24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教师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限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6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我市在编教师;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6日8:00至7月14日12: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082)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下5个方面电子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毕业证明,应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专业、学院公章和落款日期等,2021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该资格的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该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学段,多报无效,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1年7月14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1年7月14日17时准时关闭,2021年7月14日12时后不在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按学科学段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学科学段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学科学段的招考名额。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儋州政务网。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各为100分,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4:6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成绩×4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60%。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儋州政务网网站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科学段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并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学科,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儋州政务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儋州市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③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说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说课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说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成绩在儋州政务网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各学段学科招聘数,按照考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如综合分数相同,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成绩再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到低确定考试排名顺序),考核包括考察和体检,考核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师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2.体检表(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预录与递补
经考核与体检合格后,通知入选人员选择岗位。岗位选择依据学段学科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学段学科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选岗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政务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现行工资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98)23334285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902、6650202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