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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15 16:51   责任编辑: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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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海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住院医师名单(第一批)通知已发布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海南医学院附属各医院,委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招收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2〕7号)安排,我委完成了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五省(市)代培第一批住院医师遴选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培医师名单
2022年全省各医疗机构选送到五省(市)国家住培基地进行代培的住院医师共107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到参训安排
根据五省(市)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原则上第一批代培住院医师于2022年7月底前到五省(市)的国家住培基地报到参训,具体报到时间以当地住培基地通知为准。各委派单位可根据代培基地单位地址做好参训住院医师住宿安排,同时做好参训住院医师的工作交接安排。住院医师报到时应按照五省(市)国家住培基地的要求(由当地住培基地直接通知到参训的住院医师)提交相关材料。
三、培训年限
培训年限为3年。具有临床、中医(含中西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减免应按照当地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向所在培训基地进行申请,通过所在培训基地组织的考核测评后,予以减免相应培训时间。
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和我省住培代培相关要求,北京市、上海市、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培训基地按规定发放中央补助(2万元/人·年)给我省选送的住院医师,我委委托委派医院按规定发放省级补助(0.6万元/人·年)。各委派单位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18〕269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琼卫〔2015〕6号)和《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保障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22〕5号)有关规定,落实好省外代培住院医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等工资待遇,承担住宿、体检、往返交通等费用。
(二)我省选送的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纳入当地住培管理体系。当地卫生健康委委托有关培训基地按照当地住培有关文件要求和标准对其实施培训、考试(考核)和管理,名单录入国家住培系统。对于达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住院医师,当地卫生健康委将委托有关培训基地组织其在当地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回派出单位办理执业注册手续。住培前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者,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住培合格的住院医师可获得由五省(市)卫生健康委颁发的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制作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由五省(市)卫生健康委转交我委统一颁发。
(三)请各市县卫生健康委和委派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参训住院医师的住宿安排,并落实好其在培训期间的工资、社保、人事管理、培训补助、住宿补贴等事宜。各委派单位应于报到前与与代培医师签订培训协议书,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培训结束后,住院医师应回委派单位服务。代培医师如违反约定,参照《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委派培训对象违约责任的规定执行,同时将其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不诚信记录名单”。
(四)各委派单位要指定专人与培训基地对接住院医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其培训进行全程监管,定期了解培训实施情况,并要求住院医师严格遵守当地卫生健康委及培训基地的各项管理制度。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负责汇总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需要协调解决事项,定期与当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和住院医师的委派单位对接沟通解决,做好相关培训保障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联系人及电话:65335569.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6623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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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省(市)代培人员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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