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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21 14:2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7-27       报名截止:2022-08-02
根据《中共五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五指山市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中心更名为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并重新印发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精神,市委编委核定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0名,结合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空编情况和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我市医疗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所需各类人才,确保聘用人员素质,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4名工作人员,其中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综合岗1名;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岗2名;医疗质量服务管理岗1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热爱卫生事业,愿意从事卫生事业工作,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五)本次公开招聘学历应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学历,具体见附件《五指山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六)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0日-2004年7月21日)。
(七)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专业参照我省2022年考录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五指山市卫生健康委于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途径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0日-2022年7月26日。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a0b2%2FWse1hQFFT5dnuTG2Rz1neqek89ee83eEoic6JXKPS6Bvw
3.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7日9时至2022年8月2日17时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能超过2MB)。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五指山市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本人手写签名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后扫描上传(自行下载附件2);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3)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和户口簿个人页;
(5)毕业证及对应岗位所要求的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院系公章);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7)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报名,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8)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3);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结果。
(1)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全程关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招聘公告。本次招聘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专业目录、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2年8月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8月2日17时准时关闭,2022年8月2日17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8月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审核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需达到1:3规定报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参加面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名额,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面试前由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复审。
上述人员需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证明)、准考证、报名表以及其他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录机关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1.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报考人员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阶段。体检结果,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小组提供学历档案、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准考证、报名表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完成。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人员聘用。
1.拟聘用人选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如有异议,经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五指山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需满5年(含试用期)。
六、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薪酬待遇按事业编制人员待遇执行。
七、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安排。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全过程实行“阳光作业”,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其他
本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98-86622367
监督电话:0898-86630863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报名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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