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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4 10: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14       报名截止:2022-08-19
为进一步充实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队伍,优化辅警队伍结构,更好的发挥辅警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辅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公安辅警35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说明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的毕业证),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需有相关证书,公安院校毕业或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含)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男性净身高在170厘米(含)以上,女性净身高在158厘米(含)以上,资格审查时测量身高;
6.自愿从事专职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工作秘密;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含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解除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与境外人员有婚姻关系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昌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天略招聘”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各环节信息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
(2)公告时间: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1日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2日08时00分至2022年8月19日16时00分。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网址:
http://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554375277436518402$$(海南省人事招考服务平台)
(5)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
①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2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位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④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应征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⑤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⑥近期免冠电子彩色照片;
⑦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图片。
2.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初审
1.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减少计划招聘的人数和取消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调整到其他岗位。
2.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安基础知识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出现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男子组
项目标 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 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4″1
800米跑≤4′20″
纵跳摸高≥230厘米
2.体能测评项目中,所有体能测评项目只测评一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3.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要求的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
3.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男1000米、女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八)体检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予以淘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招聘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昌江发布”微信公众号、“昌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及“天略招聘”微信公众号发布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接受举报并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减少岗位招聘人数。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签订2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辅警一经聘用,须服从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具体工作岗位安排。
五、工资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月工资为6608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高温津贴、交通补助、绩效工资等),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试用期内不执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按规定评定辅警层级,享受层级工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任务期间发放特殊执勤费。
六、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以及考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管控地区名单和措施如有调整,则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七、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0898-66502115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8-32196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