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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4 17:53   责任编辑: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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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工作公告(一)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3〕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直属学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7日(9:00--12:00)。
地点:海口市白龙南路4号海口市第四中学(初中部)。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外省籍公费师范生拟来我省任教者应按教育部规定的公费师范生跨省就业有关要求履行程序。
三、招聘岗位
我市直属学校共招聘14名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具体招聘学校及岗位见附件)。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对前来应聘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进行现场面试考察。
2.成立招聘面试工作专家组,每组评委5人。
3.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取剩下3位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签约
根据公费师范毕业生求职意向,我局于2月7日(9:00--10:30)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我市岗位需求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员。2月7日上午10:30开始组织聘用学校与拟聘用公费师范生签约,拟聘用公费师范生在规定的时间不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批复后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签订就业协议。
(三)考核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现场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复后,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待遇
经考核、体检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898-68724598
监督电话:0898-687245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海口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xls附件:海口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2023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表 (1).xls (22.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