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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3 09:5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拟在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生(含2021年和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7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74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将调整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如校招完成则不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院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和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3月31日);
3.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一致,具备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等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8.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含特岗教师);
9.2021、2022年的毕业生处于择业期内的,可报考本次校招。择业期内毕业生指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择业期内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入编的视为已落实工作单位。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4)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人员、社会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要求
1.2023年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就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 证书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应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专业资格和能力要求: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2023年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本人提交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选岗、签约、体检、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长春市:2023年3月21日8:00至3月27日17:00
(2)武汉市:2023年3月21日8:00至4月1日17:00
(3)广州市:2023年3月21日8:00至4月6日17:00
(4)海口市:2023年3月21日8:00至4月11日17:00
2.网站报名网址: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东北师范大学)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39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华中师范大学)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41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华南师范大学)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43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海南师范大学)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044
报考人员登录上述网址后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万宁市人民政府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单个考点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学科,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为准):
①《“百场万岗”2023年万宁市赴高校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承诺人贴照片手签后上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延长至资格复审时现场提供);
④报考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就读学科专业证明;
⑤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就读证明为据);
⑥承诺书;
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5.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学科,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人员,经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名单。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长春市:以发布公告为准。
2.武汉市:以发布公告为准。
3.广州市:以发布公告为准。
4.海口市:以发布公告为准。
以上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本次招聘按由北到南到达考点的次序进行招聘,已完成的招聘岗位不再接受新一轮或下一个到达考点的考生报名(例如东北师大招聘到1名高中政治岗位教师,此岗位高中只招聘1人,则该岗位在后续三场招聘中取消),如在某个考点已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不再前往下一个考点招聘,后面考点的报考人员请注意岗位变化及行程安排。具体招聘地点、时间的设立和调整,由“招聘小组”根据实际进行调整。请密切关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公告。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招聘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阅卷及提供考务服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均划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本次招聘将结合每个考点报名人数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每个考点单一学科(小学、初中、高中视为不同阶段学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每个考点单一学科(小学、初中、高中视为不同阶段学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30人(不含)以上的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考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各考点笔试、面试先后顺序由具体学科报名人数确定,具体由“招聘小组”办公室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考试安排公告时一并公布。
1.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或专业知识(含撰写教案)等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或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和平均分数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
结构化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包括课堂教学片断以及回答专家提问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面、教学技能、表达交流及综合能力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方式另行通知)。
总成绩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由“招聘小组”办公室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具体以后续通知为准),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通过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六)选岗、签订协议书及报到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并与入围人员签订协议书,入围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岗位,并按规定时间报到。
(七)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高分者;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并列的,实行加试一轮面试,取面试高分者),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及社会信用等的情况;签订诚信承诺书。
(九)聘用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选,进行公示,期限7天。公示无异议者,经“招聘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公示期间对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者,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市教育局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核准再呈报市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确定为拟录人员后,无故放弃录取者,五年内不允许报考我市中小学教师岗位,应聘人员聘用后,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工资、入编等手续,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办理相关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部门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我市。
五、纪律和要求
(一)“招聘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回避,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5年之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
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陈老师0898-6222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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