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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13 22:11   责任编辑:xiatian
报名开始:       报名截止:
为满足我县部分单位用人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坚持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50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公共卫生人员30名);公安局乡镇交警中队辅警50名;政府保安10名。共计11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执业资格、专业等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
(二)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人员、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11月17日9:00至11月21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2日12:00。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0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0年11月26日9:00至11月27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
3、笔试时间:2020年11月28日上午,9:00—10:3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低于1:2比例或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体测)程序。
8、请考生于12月4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12月8-9日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地点:博野县米桥米孵化基地一楼(前街红绿灯西北角)。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体测)通知单。
(四)面试(体测)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7日;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体测)通知单》。
2、报考卫生系统的考生只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工作具体由县卫健局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评委由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3、报考公安局乡镇交警辅警的考生只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工作具体由公安局负责组织。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引体向上,俯卧撑,立定跳远4个项目(每项25分)。打分标准参考国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单项得分低于该项目最低得分成绩者直接淘汰,体测项目全部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其中,笔试、面试(体测)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面试(体能测试)成绩当日内分别由县卫健局、公安局及时报县人社局汇总。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体测)成绩×50%。
总成绩保留6个月有效期(6个月内新招聘到岗人员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以递补一次)。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所有面试结束后3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主要是对个人报名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期间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以及后续环节不同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人员管理与待遇
报考卫生系统的专业技术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签订《聘任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对聘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任合同》,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所聘用人员在卫健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享受相关待遇。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薪酬参照本卫生院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公共卫生岗位人员执行我县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报考公安局乡镇交警辅警及政府保安人员管理采用人事代理方式:即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档案由公安局、政府办委托县人社局(县人才中心)统一进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九年,分两次签订,首次签订为四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再次聘用续签五年。工资执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根据政策调整。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纳基数依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用人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特别提醒: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及博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及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领取《准考证》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2-8327271(人社局)
0312-5832023(卫健局)
0312-8327557(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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