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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10:4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8       报名截止:2021-08-20

  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我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达2760张,设临床科室44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处室3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应届毕业生。

  4.年龄:

  (1)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本部学术报告厅

  2.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3.提交资料:

  (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需粘贴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份;

  (2)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若有遗失,可以提供盖有学校档案室红章的录取花名册);

  (3)已取得的全部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1份。获取方式: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任务栏中的“学籍查询”—进入“学信档案”—申请“在线验证报告”,进入页面后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医师岗位人员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若不提供此项材料,视为未取得);

  (7)医师规培资格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规培证明(仅限竞聘医师岗位人员提供,若不提供此项材料,视为在校期间无规培);

  (8)一寸红底免冠照片1张;

  (9)健康承诺书(附件2)。

  4.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医院网站、微信平台另行公布。

  3.面试方式

  采取面试人员现场答题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四)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

  心理测试、体检工作由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网站、微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须主动出示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和《健康承诺书》,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报名现场。

  2.考生须在报名前确认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状态,河北健康码、行程卡须均为绿码,并提供7日内2次核酸检测证明,结果阴性方可进入报名现场、考场,无法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不得进入。

  3.现场经医务人员检测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报名人员,经复检观察后,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处理。

  4.考生须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近期须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到时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录用。

  7.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4(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81606(纪检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仅以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官网、微信平台发布各项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医院网站和微信平台。招聘期间,请随时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地址: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本部(河北省保定市裕华东路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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