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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3 15: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26       报名截止:2021-09-28
为满足我区基层卫生服务工作的需要,优化基层卫生服务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经产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在我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卫生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具有南大港户籍人员或其配偶、子女。
三、招聘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招聘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和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已在我区参加事业养老保险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有越级非法上访记录的;
4.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园区拆迁征收工作中存在不配合历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已经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允许报考的证明。
我区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以户口本、分区(社区)及公安局证明信为准,配偶报名以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为准。凡涉及到户籍、结婚证件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22日。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根据目前我区基层卫生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医生11名,护士4名。分别按以下类别报名。
1、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2日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医学类。
五、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1),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
(一)报名
1、时间地点: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28日(8:30-12:00.13:30-17:30)在南大港人事局(新办公楼6007室)现场分类别、专业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南大港产业园区基层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医生、护士在报名期限内均提供以下证件、资料(逾期提供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
(4)报名考务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
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时,经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相应减少或调整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南大港产业园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经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医生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20%,《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占80%,考试时间为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按笔试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录取人员数量与面试人员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面谈和提问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举止仪表、医疗卫生方面知识和通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护士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护理学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操作和面试:按笔试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并按录取人员数量与操作和面试人员数量1:2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和面试的人选。操作满分100分,操作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面试采取面谈和提问的方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举止仪表、护理学知识和通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四)初录
依据考试总成绩,各报考类别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初录人员。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依次按基层工作经验长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五)体检
对初录的考生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则在该类别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七)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问题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公示结束无异议,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人事局备案。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医生试用期合格后,按企业合同制人员待遇并缴纳五险,待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考试证书后,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护士试用期合格后,按企业合同制人员待遇并缴纳五险,待取得相关专业资格考试证书后,逐年按考核成绩结果的30%纳入事业养老保险。
七、监督检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八、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及时在南大港产业园区官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南大港卫生计生管理服务中心、南大港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54620700317-589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