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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11 15:1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3-08       报名截止:2022-03-15
根据工作需要,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为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12名合同制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合同制辅警12名。其中办案辅警岗位6人,网络技术辅警岗位1人,对外宣传辅警岗位1人,会计辅警岗位2人,司机辅警岗位2人。招聘岗位、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户籍要求:招聘对象具有沧州市辖区(含各县、市、区)户籍。
2、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身心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精神类或遗传性疾病,无纹身瘢痕,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侧金融广场办公楼306)。
3、报名日期: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材料:
(1)本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
(6)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4张;
(7)本人征信查询报告;
(8)报考司机岗位的需携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9)原单位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报名表》一份(可现场填写);
(11)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12)报名费100元(现金)。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招录计划变动,重新核准岗位信息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
五、考试考核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和公共基础知识;
依据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面试成绩。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报考司机岗位人员不参加笔试考试,只进行面试。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依照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
体检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七、政审、资格复审
由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及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审查期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八、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补录
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补录,成绩排名相同的,依照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
十、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合同制辅警与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人力资源派遣方式进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同类别派遣合同制人员执行,试用期为2个月,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其他事项
1、当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所有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2、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渤海新区官方网站”、“沧州市渤海新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7-5760275,5760285
沧州市渤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沧州渤海新区北方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