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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11:3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8-03
经市政府批准,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1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岗位所需专业、条件,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不限,年龄18周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严格“持证上岗”报考语文、数学、英语、保育岗位的人员,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上岗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报名时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泊头市公办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2022年7月29日-8月2日在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泊头力量、泊头教体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五、招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裕华西路122号)教学楼一楼123房间。
(2)通过邮箱报名。把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个人简历原件的扫描件和《2022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发邮箱:btzjzx@126.com。通过发送至邮箱方式报名的先在公共邮箱:zjzxjszp@163.com,密码:zj123456.下载《2022职教中心教师招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 2022年7月31日-8月3日。
咨询电话:0317-8298080、8187123、8185126
(三)报名费用:按规定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人。
(四)考试人员查验核实证件包括: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打印学历认证表(在学信网)、就业报到证(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报名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须仔细阅读《泊头市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2)。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采取异地命题;面试部分采取多名评委进行综合评定的办法。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一)笔试
报名合格人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卷面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6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达不到1:3的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讲课(100分),内容为现行中职教材内容。备课20分钟,讲课6分钟。面试设置合格基准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基准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三)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分高者录取。
八、考核
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中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一、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现行泊头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合同制管理,待出现空编后按程序整体入编。被聘用人员档案由教体局归口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正式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317—8181306
十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泊头市职教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泊头职教中心),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考试环节由泊头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公告由泊头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