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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3 16:0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4-24
为加强社区工作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办公室、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双滦办字[2022]4号),结合双滦区社区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4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应聘人员本人应具有承德市双滦区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20日至2006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4.报考人员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报考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需提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意见(在部队受处分人员不得报考);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5.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招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地点为承德市双滦区行政中心2号楼323室;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4月24日16:00;
3.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后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组档。审查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蓝底1.5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优秀退役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需提供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证明;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等级证书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设置和补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设置男社区工作者岗位3人,女社区工作者岗位11人,报名截止后,人数未达到男1:2、女1:3开考比例的将发布公告进行补充报名,如男社区工作者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其名额划转至女社区工作者岗位;
5.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于2024年4月26日14:00--17:00到承德市双滦区行政中心2号楼323室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相关知识,约占30%)和社会工作者专业知识(含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等相关知识,约占70%)。笔试结束后,按照男女岗位单独计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男社区工作者岗位2倍、女社区工作者岗位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2.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区融媒体中心公众号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工作由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体检同时由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工作。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应聘人员见习期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共承德市双滦区委办公室、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双滦办字[2022]4号)执行。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314—4044072(政策咨询);监督电话:0314—4044020
承德市双滦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slq.gov.cn/art/2024/4/20/art_3849_9977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