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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7 15:2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2-18
为做好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4]147号)和承人社字【2024】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开展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此次招聘2人(第一批已经招聘13人,第二批已经招聘5人),帮扶202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平泉市户籍,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无社保缴费记录,无工商登记、注册等经商办企相关信息。
三、岗位设置和补贴标准
全市第三批设置2个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数量见附表。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
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1800元/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河北人社APP客户端进行公益性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单位在确定招聘人员时,优先招用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全面考察应聘大学生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同时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个人申请表交到相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各单位12月23日前将报名材料上交平泉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并完成网上初审工作,在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在公示结束后符合上岗条件的用工单位与之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协议》(协议一年一签,不跨年度),并将相关材料报我局315室备案。
五、后续管理和帮扶
用人单位招聘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公益岗援助协议。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我局建立临时公益性岗位数据库,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完善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期满退出帮扶办法,做好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通过引导参加基层项目、报考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深造、推荐到企业就业等方式帮助期满人员有序退岗。对距服务期满不足半年人员,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1平泉市临时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表
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设置岗位类型 |
需求人数 |
补贴标准 |
项目负责人 |
单位详细地址、邮箱 |
|
姓名 |
办公电话 |
||||||
1 |
平泉市青河镇人民政府 |
基层就业服务类 |
1 |
1800/月 |
苏天野 |
0314-6370015 |
平泉市青河镇苏杖子社区、sstldbz@163.com |
2 |
平泉市北五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
基层就业服务类 |
1 |
1800/月 |
秦筝 |
0314-6490005 |
平泉市北五十家子镇 973778448@qq.com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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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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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pingquan.gov.cn/art/2024/12/12/art_10978_10355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