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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1 14:3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3       报名截止:2021-09-19
为满足相关单位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从符合条件的以下人员中招聘:
1.2021年毕业生;
2.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含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服役地户籍。)往届毕业生。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8月26日及之前为准。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桃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三)其他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报考此类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总成绩均不得低于对应同类普通岗位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考生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拟聘用考生总成绩10分及以上,且均不得低于划定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2021年服务期满尚未发放期满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计划人员,需由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暂未发证的书面证明。
2.“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也可报名。以上人员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所有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到符合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转为相应普通岗位,相应报名人员可调剂到相应或其它普通岗位。取消普通岗位后,相应报名人员调剂到其他岗位。
4.报考教师岗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信息发布、报名、打印准考证网址:桃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网址http://121.17.168.183:81/)。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9:00—9月1日16:00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00—8日16:00为普通岗位报名时间。通过资格审核者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缴费时间:8月26日09:00至9月9日12:00.
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将在报名结束后立即进行资格复审,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特别提醒: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特别提醒: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一定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情况,部分考生会因提交信息不完善等原因退回,请按要求完善信息后再次提交并在报名结束前时刻关注审核结果,以免错过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注意报名、缴费起止时间!随时关注部分岗位因不满足报考比例等原因而变化的信息。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公告、《衡水市桃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情况严重者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特别提醒:考生时刻注意审核状态和“审核未过”原因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再次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才算是报名成功。
6.网上支付。考生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在网上缴纳考务报名费。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易造成交费不成功或重复交费,不按提醒操作后果自负。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有关事项
1.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在9月13日09:00至9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河北健康码参加考试,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衡水市桃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执行,考生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提前作好相关防疫、考试等相关工作。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综合类岗位(各招聘学校之外的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教育类岗位(各招聘学校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科目一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为教育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按综合类、教育类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2021年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本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本市户籍往届已就业的(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除外)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3)本市户籍及相关证明;(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及相关证明;(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A4纸)。
4.面试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要求不使用多媒体设备)。说课课题由第三方在报名网站提前公布。
面试成绩一般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河北健康码”、行程卡、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5.按考生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如有放弃资格者按总成绩和上述原则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五、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要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录用考生在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考察政审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相应单位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办理录用手续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确定聘用关系,实行契约管理。
七、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审核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复审、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注意事项
1.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递补原则依次递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拔打报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