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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0 21:16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9-30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专业技能要求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技能要求 |
东北大学悉尼智能科技学院 |
教学科研办公室科员 |
1 |
1、理工类相关专业; 2、不少于一年的海外大学学习经历,英语听说读写译熟练,具备汉语-英语交替传译能力; 3、熟悉MSTeams、ZOOM、Canvas等国际化授课系统,具备在全英语环境下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 4、同等条件下,取得海外大学学位者优先,具备海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集体观念和奉献精神,能够恪守高等教育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普通话流利,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工作。
(三)年龄要求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且到学校报到,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报名方式,“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聘系统”(http://rczp.neuq.edu.cn)将于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全天开放,请应聘人员务必在系统开放时段内注册登录并完成网上报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择优初选
1、报名资格初审
招聘报名日期截止后,招聘小组将按照招聘岗位要求,依照报名人员在报名系统内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轮择优初选环节。
2、择优初选
如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超过20:1.学校成立初选工作小组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进行择优初选,初选比例为20:1.对初选通过人员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依照报名系统联系方式)通知,未通过初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学校在考察之前对择优初选通过人员网上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请初选通过人员携带身份证并提供网上报名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22年非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由报名系统导出,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及本科录取批次表(须加盖公章);
3、本科和硕士阶段各类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水平证书等);
4、身份证复印件;
5、海外大学学习经历需提供以下其中之一证明材料:
(1)获得海外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留服认证;
(2)护照、出入境记录(有海外1年的学习经历,没有获得学位)。
6、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者需提供预毕业证明,证明需含本人基本信息、学制、培养方式及预毕业时间等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网上发布公告。
(五)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核、心理测试和面试考核。考核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考察环节;若60分以上考生人数超过5人则按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环节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考察环节的应聘者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
最终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确定。
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形成考核评价意见后,按招聘岗位数量的2倍向学校推荐初选人员,由学校最终审定,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或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并报学校审议。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则按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岗位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东秦校[2020]13号)文件执行,上岗人员纳入人事代理管理体系。
(二)学校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调整招聘方式并提前公布。
(三)应聘人员必须提供真实的申报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联系方式
陈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51790
邮箱:rczp@neuq.edu.cn
人事处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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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rsc.neuq.edu.cn/info/1238/25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