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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16 13: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2-13       报名截止:2021-12-17
2021河北唐山南堡开发区第二次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1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19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区招乡聘村用”,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村卫生室医生1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村医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滨海镇或希望路街道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滨海镇且长期在滨海镇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2.具有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书或执业医师(助理)证书;
3.男女乡医年龄均为55周岁以下(1966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失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南堡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村医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执业医师(助理)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及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考试
考试为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岗位确定
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岗位。如出现岗位空缺,考试总成绩合格者经本人申请,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给予一次选岗机会。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将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新招录的村医收入包括月基本补助15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基本药物专项补助以及承担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补助组成。为充分调动村医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解决好村医的后顾之忧,由区财政补贴每人每年500元养老保险补助。
2.医疗责任险:与滨海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展医疗服务的村医,服务期内由滨海镇卫生院统一组织缴纳医疗责任险。
村卫生室财务独立核算,风险独立承担。
(二)管理
滨海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医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与村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每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定《劳动合同》。现有乡医如果参加企事业单位的与滨海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前须解除劳动合同。如不解除劳动合同滨海镇卫生院不予签订《劳动合同》,村医招聘人选废除。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村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