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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08 09:13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12-10
唐山市迁西县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迁西县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教师2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省级重点师范大学(36所省级以上重点师范学校名单见附件2)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详见《唐山市迁西县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县各学校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9月23日-2004年9月22日之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2年9月22日起在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9:00-2022年12月10日17:00.
1.网上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yjrsk5661507@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类别、联系方式(如:张三-县城学校-高中语文教师-专技岗位1-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②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
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④唐山市迁西县2022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扫描件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
⑤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要求:迁西县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安排人员赴部分高校进行现场选聘。应聘人员按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及以前年度毕业生提供);
③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⑤《唐山市迁西县2022教师专项选聘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3)。
(三)资格审核
迁西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适岗性评价程序。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在考核环节核实。
(四)适岗性评价及面试
考试分为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二个环节,受新冠疫情影响,考试的时间、地点和组织形式视疫情防控情况采取线上或线下考试两种方式进行。①线上考试: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进行线上对接。线上考试软件应用详见《迁西县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用“钉钉”软件进行考试的注意事项》(附件4)。②线下考试:东北师大、陕西师大、河北师大等招聘点,报名人员就近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适岗性评价。由用人单位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选派7名评委组成考核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试岗性评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价分大于或等于60分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1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适岗性评价、面试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分组面试的在本面试组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本科为985院校、本科为211院校、学历较高、获得奖学金等级较高、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确定为签约候选人。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核内容主要有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分报考学科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定岗位。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qxld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导致该岗位拟聘用人数小于计划选聘数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一)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迁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迁西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对签约的2023届毕业生待学生毕业后及时履行编制和聘任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
刘老师13933429008;徐老师15032437476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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