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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8 20: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6       报名截止:2021-08-03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面向全国招生,为社会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杰出技术技能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坐落在五朝古都、元代科学家郭守敬的故乡、国家园林城市——河北省邢台市,学院占地1300余亩,建筑面积50.2万平方米。学院1979年建校,1983年归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1991年承担原国家教委高职教育试点任务,1997年率先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2000年成为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2002年移交河北省成为省属高校,2006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之一,2009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成为全国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荣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2016年成为全国第一批“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教育部首批学徒制建设单位,2017年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2019年入选国家“双高校”建设序列。2021年1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为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18-35周岁(1985年7月26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001、002、004、005、006、009、013岗的博士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研究生学历为境外取得的,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报考014岗位和015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本次招聘应届毕业生占比不低于50%。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因工作需要,应聘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邢台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3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1名,辅导员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7月(含7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考生通过电子邮箱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8月3日

  (2)联系人:周老师、罗老师

  (3)电话:0319-2271316.2271505

  (4)电子邮箱:jxzuzb@163.com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将《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可从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人才招聘栏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简历,本、硕、博期间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学信网下载的各阶段学历认证证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为:姓名+岗位代码+学历+专业。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发现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3.资格审核。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浏览学院网站,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教师素养、社会通识的掌握情况,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及经审核后的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在学院网站(www.xpc.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达不到1:5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相关信息将提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公布。

  3.面试方式。

  面试时采取先试讲后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是通过课堂讲授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语言表达能力、板书和课堂组织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试讲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内容为所学专业课主要课程(应聘者自定讲授内容),试讲形式为课堂板书讲授,不提供PPT,要求应聘者自己提前做好试讲内容的讲授准备。答辩主要通过与应聘人员面谈交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背景、语言表述、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和对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辨别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在经审核后于面试全部结束当天在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张贴和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学院组织人事部将对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学院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各阶段(本科、硕士、博士)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各阶段学历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组织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省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邢台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院网站(http://www.xpc.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及排名、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9-2271316.2271505(学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9-2273247(学院纪检监察办)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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