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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7 16:4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07       报名截止:2023-08-10
为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35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临时公益性岗位(拟聘35人)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岗位信息详见《威县公开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711室(光明路9号)。
联系电话:0319-6156956、0319-6156886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4.资格审查。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地点是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711室。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学历(学位)较高者的顺序确定,学历(学位)相同的按档案奖励层级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由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名次向后顺延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名次进行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学历(学位)较高者确定优先选岗顺序,学历(学位)相同的人按档案奖励层级较高者确定优先顺序,选岗期间,因本人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按成绩名次向后依次进行顺延递补。选岗完成后,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享受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按规定给予缴纳社会保险补贴。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