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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60名)

发布时间:2023-04-17 16:14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23       报名截止:2023-04-25

  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书记进校园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学校用人需求,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龙凤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一批紧缺、急需的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0人。其中小学35人,初中25人(详见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书记进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4月13日之后出生,含当日);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5日16:00期间,微信关注“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公告下方)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通过,仲裁未通过的取消网上报名资格或改报其他适合岗位。

  (三)网上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人。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4月23日9:00至2023年4月26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笔试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2023年5月6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考试。如推迟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为准(http://www.dqlf.gov.cn)。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4月26日登录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毕业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专业科目,按所报岗位区分。报体育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物理、政治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含当日)。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相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不予聘用;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情况,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面试内容。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全面考察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说课内容为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2.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各学校用人需求计划分配单位,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招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等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3日(含当日)。

  (二)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3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地点: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214室。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加分确认时考生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分承诺书(附件3)、加分材料。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加分材料具体如下: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

  ③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复印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2020年4月13日前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事项发生变化,均在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qlf.gov.cn/)上发布公告,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龙凤区人民政府网站或“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信息,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招聘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考生参加本次报考,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

  监督电话:0459-6243779

  咨询电话:0459-6240812

  咨询时间(公告发布时限内):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1.大庆市龙凤区2023年书记进校园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9.41 KB)
附件:2.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24.00 KB)
附件:3.加分承诺书.docx (11.50 KB)
附件: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28.50 KB)
附件:5.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期工作经历证明.doc (31.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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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凤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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